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11〕7号)的精神,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2006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安装、园林绿化等专业计价依据及定额的建设工程,其动态工资调整为:
技工等级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日工资标准(元) |
65 |
61 |
57 |
53 |
二、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10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安装、园林绿化等专业计价依据及定额、执行《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的建设工程,全费用综合人工动态工资调整为每工日83元。
三、本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2011年3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