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需报送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要求,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配合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按年度准确填报。以企业法人为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二、 报送方法: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 版)》要求填报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将盖有企业公章的打印报表一式二份,于2024 年 2 月 22 日前以快递形式报送至市造价站。
三、 帐号开通:未有用户号的企业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cea.pro)→企业注册(详细操作见本网页“企业注册操作手册”)→获取用户号→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进行填报。加密锁(旧用户)问题可联系010-82326699.
四、 有关问题咨询方式: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中有关问题,可用以下方式联系:
0769-23154199(市造价站);
020-87250708(省标准定额站);
010-82326699、62041661(系统技术支持)。
五、 市造价站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83号住建局院内2号楼一楼造价站,联系人:许工,电话:23154199。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许朋水,联系电话: 2315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