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东莞市2026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4日
东莞市2026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2026年度住房发展工作目标
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好房子”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力有序防范房地产风险,进一步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合理控制增量,推动存量提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二、2026年度住房供应计划
(一)商品住房供应计划
全市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约1万套,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约1.5万套。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全市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0公顷以上。
(二)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
计划发放住房保障货币补贴4000户(含人才租房补贴),筹建保障性住房3500套。全市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8.07公顷。
三、实施措施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住房消费,推进已出台的住房信贷、税收、补贴、公积金等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研究储备政策措施,切实降低购房成本。支持居民“焕新购”,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积极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法拍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借助“莞港置业服务联盟”“粤BA”等平台持续推介我市在售楼盘信息,积极拓展外部客源,激发潜在购房需求。
二是持续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挥实效。持续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实效,实行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常态化推送机制,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并有序开展“白名单”项目贷款接续工作,满足房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促进投资。
三是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作用。以“深化改革、精准保障、智慧服务、安全稳健”为发展主线,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研究装修和物业费提取落地细则,探索城市更新等领域贷款调整政策。联合人社部门落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制度普惠性、扩大制度覆盖面。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一件事”,拓展更多“一件事”集成办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青年人群等支持力度,围绕灵活就业缴存、租房提取和可贷额度上浮贷款政策,开展跨部门协同政策宣传,促进住房健康消费。
四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预期引导,严厉打击歪曲解读房地产政策、大肆渲染房地产市场形势、制造和散播房地产领域虚假不实信息等行为,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权威信息,确保政策措施准确解读,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二)持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科学编制并印发《东莞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坚持以需定供,切实摸清住房需求,明确各镇街(园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与时序安排,促进保障性住房科学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是继续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修订实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产业社区集中配套建设以及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等渠道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优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切实做好住房、收入“双困”群体的兜底保障。通过产业社区集中配套建设、市(镇)属企业自有物业改造运营等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三)优化住宅用地供应
一是稳妥推进新增住宅用地出让。强化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联动调节机制,科学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常态化开展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开发建设。推动盘活利用存量闲置低效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四)提升住房居住品质
一是推进“好房子”建设。开展“莞邑杯”好房子设计竞赛,宣传推广优秀作品和典型经验,推广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等提升标准,探索“好房子”设计评价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提升住宅品质;试点开展“好房子”项目建设,探索率先打造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样本。加强工程质量全链条管控,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制度,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加强质量评价与全装修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开展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
二是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行业帮扶体系,通过以强扶弱、以大带小,助力物业服务企业补齐专业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运行机制,选树10个美好家园示范小区。
三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实施1个拆除新建项目,扎实推进36个整治提升项目,推动建设6个未来社区(完整社区),推进开工改造不少于100个老旧小区。
四是谋划推动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研究制定《东莞市城镇危旧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明确自主更新实施路径,构建多元资金保障体系。遵循先易后难原则,研究选取产权关系清晰的楼栋或小区作为试点项目先行先试。
政策解读:https://zjj.dg.gov.cn/zjj/ztzl/zfbz/zcfg/content/post_45895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