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做好雅园新村第40批公租房配租工作,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雅园新村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环城路旁,本批提供分配的房源有1栋、2栋、3栋、4栋、12栋、14栋、15栋、18栋、19栋、22栋、23栋、35栋,共32套(详见附件1)。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9套,两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17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6套,部分房源已配置家私电器,原则上不能拆除,房源具体信息可参阅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中的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的《雅园新村平面图》及《东莞市雅园新村房间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范围为市级第308期公示并通过复审的保障对象、第421期之前公示并通过复审的所有退役军人、低保、残疾(一、二、三级)优先保障对象,合共本市户籍家庭23户。(详见附件2)。
三、配租原则
配租顺序以选房序号的顺序安排选房。
四、时间及地点
(一)配租对象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抽签选房前可自行前往雅园新村看样房,看房请联系雅园新村物业进行登记(电话:0769-33698739)。
(二)报到和抽签时间: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9:20。
(三)选房时间:2022年8月10日上午9:20开始。
(四)选房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台心路雅园新村B区35栋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报到和抽签
现场不分组,配租对象按照报到的先后顺序抽取选房序号(选房序号为1-23号),再依据选房序号先后进行选房。
配租对象持粤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自备)依时到场。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六、选房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选房后签署《雅园新村选房确认书》。
七、选房结果公示
分配结果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中的“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雅园新村物业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房屋租金按照《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二条租赁期限收取。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九、其他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4.东莞市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