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做好雅园新村第31批公租房配租工作,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雅园新村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环城路旁,本批提供分配的房源有1栋、2栋、3栋、4栋、5栋、6栋、10栋、11栋、12栋、13栋、14栋、15栋、25栋、28栋、29栋、34栋、35栋、36栋、37栋、38栋,共302套(详见附件1)。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70套,二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141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91套,房源具体信息可参阅《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中的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的《雅园新村平面图》及《东莞市雅园新村房间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范围为市级第240-257期公示并通过复审的保障对象、第240期之前通过保障类别转换审核的保障对象、第323期之前公示并通过复审的所有低保、残疾保障对象,合共269户(人),其中本市户籍家庭95户、外来务工人员157人、新就业职工24人(详见附件2)。
三、配租原则
配租顺序依次为保障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保障人数为3人及以下的本市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五、报到和抽签
现场分为3组进行报到抽签(即抽取选房序号),配租对象按照保障对象的组别报到,并排队抽取选房序号。 报到分组情况如下:
第1组为保障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选房序号为1-8号;
第2组为保障人数为3人及以下的本市户籍家庭,选房序号为9-94号;
第3组为外来务工及新就业职工,选房序号为95-269号。
配租对象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依时到场。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六、选房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选房后签署《雅园新村选房确认书》。
七、选房结果公示
分配结果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中的“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雅园新村物业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房屋租金按照《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二条租赁期限收取。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九、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选房活动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残疾人家庭外,其他配租对象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本人参加,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选房现场。
(二)进入活动现场时,参与人员应出示“粤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活动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为减少人员接触,要求参与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
(四)自觉维护现场卫生环境,请将丢弃的口罩、纸巾放进准备好的垃圾桶。
2. 《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信息(第31批)》.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