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我所编制了《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我所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知悉执行。
附件: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2021年2月22日
(经办人:建科所邝丽仪,联系电话:0769-232862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我所编制了《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我所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知悉执行。
附件: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2021年2月22日
(经办人:建科所邝丽仪,联系电话:0769-2328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