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我站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通过市住建局资质核准取得资质证书或取得室内环境检测备案,在我市承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具体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检测行为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和市质监站组织检查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17日)。各检测机构对所承接的检测业务组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人员和设备环境、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视频和数据采集上传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市质监站检查阶段(7月18日至8月12日)。市质监站对检测机构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环境、检测行为、信息化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并对检查情况现场量化打分。
四、其它事项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做好迎检准备。在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时,受检机构应提供2022年1月至检查之日的相关资料备查。
(二)受检企业在检查组离场前不能提供资料的,相应项目的应得分作零分处理。检查组离场前受检人员不能到场的当作人员不在岗处理。
(三)网上公示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对检测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及量化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东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受检企业名单.xls
2:东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见证类检测机构专用).xls
3:东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室内环境检测机构专用).xls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