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的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六稳”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 16个部门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133 号)和省市住建系统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要求,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内容,我站将组织全市质量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职责,强化质量行为的监管,现定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举办《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培训班及监督人员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
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进行培训,16:00-17:00进行考试。
二、培训及考试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185号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
三、参加人员
市质监站及各园区、镇街质监机构全体监督员。
四、培训内容
(一)制发《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文件的背景、依据
(二)《质量监督工作指引》适用范围,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附件说明。
五、考试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11〕111号)、《粤建规范〔2018〕3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采用开卷形式进行考试。
六、考试要求
(一)请各质监机构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2020年9月28日14:00开始签到,14:30开始培训。
(二)请各质监机构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名表(附件)直接上传至质量监督系统。
(三)考试成绩将作为个人和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各质监机构要认真组织监督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监督人员按《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扣分处理。
附件:《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培训班及监督人员能力考试报名表》.doc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叶国安,联系电话:233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