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建筑室内噪声控制越来越受到重视,隔声砂浆、隔声涂料等绿色建材在建筑工程上使用越来越多。为切实做好我市绿色建筑室内噪声设计内容的施工质量管控工作,促进绿色建筑隔声节能量质齐升,改善人居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上有隔声砂浆等室内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内容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绿色建筑规范标准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认真落实室内噪声控制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二、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关于室内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内容。设计单位在考虑控制建筑室内噪声设计选材时,应根据先行城市隔声施工实践经验尽量避免采用容易引起分层、空鼓等质量通病的材料,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室内噪声控制监理内容,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绿色建筑规范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理。
三、参建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将隔声节能工程纳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及节能分部验收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室内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内容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设计图纸落实室内噪声控制措施相关内容施工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作不良行为扣分处理,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5月11日
(经办人:质监站 黄富棠,联系电话:2332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