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19〕41号)工作安排,我站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27日对全市42家检测机构(其中32家房建综合类,10家室内环境专项类)进行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各检测机构人员管理、试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检测过程管理以及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情况等,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市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也存在检测行为不规范,未按监管要求实行检测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发出企业不良行为责令整改暨扣分通知书1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本次检查情况排名在前5名的房建综合类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科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排名在最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源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振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0家室内环境专项类检测机构排名前3名的依次是广东华粤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标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最后3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建综合类检测机构
1、人员管理不到位。如广东百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未到现场接受检查;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检测机构部分人员未到场检查。
2、部分检测项目未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混凝土试件未按标准压至破损;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防水材料未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
3、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如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部分标准物质过期未处理;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部分仪器设备未标识;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检测机构未在检测监管平台中对过期设备进行处理,个别仪器设备标识牌信息与检测监管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
4、试验室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不规范。如广东科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部分试验室通风未达到检测要求;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检测机构在试验室仪器设备摆放不符合要求;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泥养护箱无温湿度记录;东莞市虎门建筑材料试验室等8家检测机构温湿度记录不符合要求 。
5、收样管理混乱。如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样品未按流水编号;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4家检测机构样品标识不规范,如水泥试件未标识样品编号。
6、未及时更新检测标准。如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未使用现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标准规范检测。
7、部分检测照片、视频缺失或留存的照片、视频不清晰。如东莞市源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8家检测机构检测过程影像资料未按要求留存或留存不符合要求:一是专项检测未留存照片或视频,或留存的照片、视频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99号)要求。二是试验室常规材料检测存在视频无法查看、部分视频缺失、视频不清晰、试验机与数据采集视频截屏未同步等问题。
8、其它问题。如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检测机构检测实施方案未登记或登记不规范;广东科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3家检测机构检测异常/不合格情况反馈及处理不符合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检测机构检测自动采集检测数据未按规定上传管理;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出具不符合要求。
(二)室内环境专项类检测机构
室内环境专项类检测机构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人员管理不到位,广东广标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信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人员未到场检查。二是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如广东安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三是检测实施方案登记不符合要求,如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家检测机构。四是检测视频不符合要求,如东莞市建康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广标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家检测机构部分视频不清晰。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测机构应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加强整改。下一步我站将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99号),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不良行为实行信用评价机制。
(二)组织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检测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有结果、有成效。
(三)对试验场地环境、仪器设备以及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情况飞行检查工作常态化。针对本次检查发现多数检测机构在人员、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以及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情况,将不定期、经常性开展检测机构实地检查工作,促进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问题。
(四)继续对部分检测项目实行能力考核制度。为提高全市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水平,继续组织全市检测机构部分检测项目持证上岗人员开展能力考核,对于能力不合格者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检测工作。
附件1:2019年下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排名表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