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市对扬尘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并设置扬尘治理的专门机构,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制订制度措施,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各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订适合企业的扬尘治理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应急预案。
三、各企业必须做好扬尘治理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
(一)原材料堆场的遮盖、喷淋、喷雾措施;
(二)场地内绿化;
(三)场地内未绿化区域的硬化;
(四)出厂车辆的清洁;
(五)场地内各类垃圾的处理;
(六)门前及围墙附近的卫生;
(七)其它需要防控地方的管理。
四、为进一步降低空气中粉尘含量,各企业必须配置固定或移动的水雾化降尘设备,并能覆盖全场地范围。
五、各企业除配置便携式粉尘、噪音测定仪器外,还应在显著位置安装扬尘实时在线监测系统,每天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对噪音、PM10、PM2.5的监测值进行记录,超出规定值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六、我站将派出人员于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