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日,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万江街道龙湾滨江片区连片更新单元坝新路周边地块改造项目龙湾中学二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拆除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等问题,对你司签发全面停工通知书(编号为:东建改(WJQ)字〔2024〕第00122号),责令你司全面停工整改。2024年1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视频核查时发现,该项目现场仍存在施工作业,你司存在强行施工行为。根据《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司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为期一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司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措施和目标等。
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对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完毕;对该项目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治。
四、请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月一次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相关措施文件资料等。我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在督办期限内未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局将依法责令你司全面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治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你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监督站 何世轩,联系电话:0769-2298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