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推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我局于去年下半年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并于年底前完成了《标准化图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并下文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的在建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实行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督机构须严格按照《标准化图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使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明确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各方的行为准则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评价细则。
一、 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依据及标准
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以《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为标准,根据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达标评价。《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条文共设置了131条,各款条文记分设置分别为1、3、5分三种,分数总值为241分,工地如果有缺项则不计入总分,即总分相应的予以折减。评价人员根据现场及资料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打分,并以(实得分÷应得总分=得分率),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的为标准化达标工地。
二、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评价单元及申报条件
1、达标评价以《施工许可证》为评价单元。
2、达标评价申报条件
①对三层以下(包括三层)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进行达标评价。
②对三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整个主体结构进度的6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③对市政工程项目,当施工进度达到3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④对施工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应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评价,评价时间由市安监站监督室确定。
三、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申报程序
1、在建工程在达到达标评价进度时,施工、监理单位须分别及时完成达标自评及初评工作,同时填写好《东莞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申报及评价表》(见附件1),并将该表一式四份(评价完成后施工、监理、市站、镇街安监组各留底一份)提交市站监督员,施工单位上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交有施工、监理相关责任人签字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见附件2),收到施工、监理单位的达标申请后,市、镇街评价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2、如在工程达到达标评价进度时,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申报达标评价,市、镇街监督员应及时督促其尽快申报,如仍未申报的,市、镇街评价人员应直接到现场完成达标评价工作。
四、标准化现场达标评价的具体要求
1、评价人员组成
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达标评价由市安监站和镇街安监组分别安排监督员组成评价组,市站监督员不少于3人,镇街监督员不少于2人,评价组设一名组长。
2、评价小组及职责分工
①评价组按照专业分为安全管理、机电、土建三个评价小组,职责分工分别是安全管理评价小组主要负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现场检查与评价,机电评价小组主要负责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施工机具)的现场检查与评价,土建评价小组主要负责安全防护、脚手架与模板工程的现场检查与评价(包括视频监控);
②原则上每个评价小组应有两名监督员组成(市、镇各一名),各评价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分别完成现场检查与评价工作,现场检查时应带上《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小组检查分表),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应有涂改情况,检查完后回工地办公室进行汇总,原则上要求评价组应将评价结果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公布,并说明主要存在问题及相应的扣分条款。
3、现场达标评价要求
①达标评价以《施工许可证》为评价单元。每项工程有几个施工许可证则相对应的有几个达标评价结果,即是应有几份《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现场评价检查时每个《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应至少抽查一个单项工程。
②各评价小组进行现场评价检查时,须根据相应检查分表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打分,要求不得漏项,打分时须严格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实施细则)执行。
五、达标评价结果的处理
1、评价组按照《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的得分率情况,作出评价结果。
①得分率达到85%或以上,达标评价结果为:“东莞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对达到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由市安监站签发“达到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相关证明,并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办法》给予企业信用分加10分奖励。企业凭市安监站发出的“达到标准化工地”相关证明,即可向我局办事窗口办理加分。以发证之日起,分值保留一年。
②得分率达不到85%,评价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评价组组织复查。复查后得分率达到85%,达标评价结果为:“东莞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但不给予企业信用分加分。复查后得分率达不到85%,由评价组签发《暂时停工通知书》,按照《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给予企业信用分扣10分。同时工程转为日常监督,并不再组织达标评价工作。
2、市安监站应将每个月《东莞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评价工程的名单及时上报市住建局质安科,由质安科和市安监站组织抽查,并向社会公布获得《东莞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工程的名单。
3、根据工程的达标评价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①对达标评价得分率达到85%或以上的项目,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在双优评比中,予以优先推荐。
②对达标评价得分率达不到85%的项目,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黄牌警告制度,对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和提高日常检查的频率。
4、除达标评价外,日常监督检查时,要求监督员严格依照《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进行检查,对施工安全隐患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条文》进行扣分,但《标准化图集》仅是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一些主要项目编制而成,有些一般项目没有列入图集,所以要求监督员日常检查时,除依据《标准化图集》外,还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否则容易出现漏项情况。
附件: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