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1〕53号)文件执行情况,经市住建局同意,现就非标建筑起重机械有关监督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 在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明确非标建筑起重机械有关监督管理要求前,非标建筑起重机械暂不办理“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手续。
二、非标建筑起重机械设计、安装施工(包括制造改造、安装装配,下同)方案需通过专家论证
由于非标建筑起重机械设计、安装施工具有复杂性和单一性,目前尚未有相关技术标准等特点,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组织5名机械、机电、钢结构专业的专家对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安装施工方案(内容必须包括施工现场使用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同时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安装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经专业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承担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工作
(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取得信用手册的建筑业企业;
(二)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机械设备生产厂家。
四、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和验收要求
非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应组织设计、制造改造、安装装配、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一)非标建筑起重机械制造改造、安装拆卸工作由建筑业专业承包单位承担的,安装拆卸工必须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似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
非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由机械设备生产厂家承担的,安装拆卸工必须持质量技术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核发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
(二)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核发专门的非标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操作证之前,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可使用类似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信号司索操作证。如竖井提升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使用门式起重机或物料提升机的起重司机、信号司索工操作资格证。并且规定每台非标建筑起重机械应至少配备一名司机,两名信号司索工。
六、对已经安装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要求
(一)已经安装,未检测、验收合格或未使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已经安装且检测、验收合格使用的,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七、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拆卸
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拆卸必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专项拆卸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经专业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八、其他要求
(一)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改造、安装、拆卸作业和正式使用前必须以电话、书面或其他方式告知项目监督员。
(二)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改造、安装、拆卸作业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监理单位必须旁站监管,并做好记录。
(三)安监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对非标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改造、安装、拆卸作业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以上要求,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