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管委会办公室,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我市自2007年12月1日起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初步成效。近期,有部分单位为躲避监管,致使部分建筑工程应安装而未安装或不配合电信部门网络服务商安装视频监控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视频监控的监管效果。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市住建局近期将委托电信部门网络服务商到现场进行维修安装服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如不配合的,一经发现,将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维护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08〕44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补充通知》(东建质安〔2008〕61号)的规定作出处理,并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对相关单位实施量化扣分。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