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部分工地采用轮扣式脚手架(习惯用名)搭设模板支撑系统,因该产品为非标产品,与2011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完全不同,采用该非标产品在方案编制和验收时无依据。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验收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经研究讨论,我站决定在相关规范、标准出台前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轮扣式脚手架及支撑系统。若要求使用该产品,施工单位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专家论证,或者取得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认可该工法的证书。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