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安监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我市自2007年12月1日起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在监管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工作,对照所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对按照视频监督服务合同约定达到安装进度的(或工程实体达到安装进度的),要尽快与安装维护公司联系,配合安装维护公司安装视频监控点。
同时,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不得有意破坏。
二、我站将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近期将成立视频监控专项巡查小组,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工地视频监控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合同要求或相关规定安装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施的、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或有意破坏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的以及由于施工单位原因视频监控摄像头不能正常使用的,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对相关单位实施量化扣分。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