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来,我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的各责任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不规范、不统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统表》(2011年版))的要求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二、擅自更改《省统表》(2011年版)内表格的内容。
三、随意删减《省统表》(2011年版)内的表格。
四、仍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04年版)。
为贯彻落实使用《省统表》(2011年版),现对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2011年6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省统表》(2011年版)的要求整理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二、不得擅自更改《省统表》(2011年版)的表格及内容。
三、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如果认为《省统表》(2011年版)相关表格欠缺的,可参照2004年出版的《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或企业自行编制。
四、为规范建筑工程各责任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及《复工申请书》的提交程序作出修改:
(一)我站对施工单位签发执法文书后,施工单位在整改完成,消除安全隐患和改正不良行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对执法文书所列内容进行复查(提供整改前后照片及资料),复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归档备查。不必再向我站提交《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及《复工申请书》。
(二)我站对监理单位签发执法文书后,监理单位在整改完成,改正不良行为后(提供整改前后照片及资料),由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归档备查。不必再向我站提交《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
五、本工作要求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