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送<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制定工作指引>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1897号)相关要求,现制定《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实施细则
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