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丰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形式,扩宽业务办理渠道,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更好地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现定于2024年3月18日起调整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事项调整情况
本次新增12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调整2个消防类事项的审批层级。具体事项清单和调整情况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驻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办事指南查询方式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搜索对应事项名称查看办事指南,或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菜单,选择“办事指南”搜索事项名称查看办事指南。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搜索事项名称找到对应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即可进行线上申报;亦可直接登录附件中的线上办理地址进行申报。
(二)线下办理
群众可根据附件中的线下办理地点,预约到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东莞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预约办理,申请人可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对应的政务大厅→选择对应的预约栏目→选择办事时间即可完成预约。
特此通告。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