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市于2020年4月22日印发了《东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指引》,并建成了电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目前运行稳定。为进一步推进电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扩大系统使用覆盖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5日起,东莞市辖区范围内的电水气外线工程实施并联审批,相关事项一次申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对于2020年7月15日前已单独受理部分事项的外线工程,按原流程不变,后续报建仍按单个事项申报。7月15日后新报建的外线工程需按并联审批方式办理。9月15日起,原单个事项申报通道关闭,不再单独办理。
二、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主页,点击便民利企栏目下的“其他特色服务”--“电水气工程并联审批”进行网上申报。办结后,相关批准证书、批复文件自行在办件结果中下载、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批文。
三、请涉及并联审批的市直政务实施部门落实好并联审批工作,并加强对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口事权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下放事权承接工作,按照并联审批的要求开展下放事项审批,确保电水气工程并联审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建办〔2020〕6号).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