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历来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我们同样有着不少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
一、一门一网式审批
2018年改革试点中,我市积极探索“综合窗口”审批模式,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松山湖市级试点专区,19个部门全面进驻,实现“一窗通办”。试点专区启用统一的审批系统,对60个改革事项完成收件情形、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要点等内容标准化并固化至系统,全程网上流转。统一线上入口,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统一提供事项申报、预填资料、查看审批进展和反馈意见等功能。截至7月19日,试点专区大厅共为748家企业办理了4208宗业务。
二、承诺制审批
我市承诺制审批已常态化开展。2018年改革试点工作中已将承诺制审批列为重点改革内容,先后印发了《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目前,18个部门42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制事项清单、各事项实施细则已在“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实行动态更新。
以自然资源局为例,我市建筑类、道桥管线类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工程许可证时,可由企业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道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管线项目施工图中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图纸、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日照分析报告等内容作出承诺,市自然资源局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改为在批后管理中跟踪督查,大大简化前期手续。
三、重大项目预审批
2018年,我市印发《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允许重大产业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同步开展规划、消防、人防、施工报建工作,实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大幅缩短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到项目开工之间所需时间。此外,我市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政策,用地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优先保障,土规、控规、生态绿线优先调整,审批业务实行“马上就办”“科长服务制”,力争对每个重大项目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
四、分段报建
我市施工许可阶段实施分段报建政策,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察文件审查合格、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之后,即可办理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这样一来,工程项目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可同步开展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工作,建设周期一般可以压缩3个月以上。该政策自2011年实施以来,深得建设单位好评。
五、区域评估
市文广部门于2000年开展了全市域文物普查,2007—2012年配合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文物分布及保存状况,实地调查文物线索2489条,实际登记文物信息1634条,核定登录文物点734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23处,由市政府核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459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47处,其中国保7处,省保32处,市保107处,全部已依法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范标注全市147处文保单位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459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数字地理坐标,并纳入城建规划部门的全市规划审批管理系统,是全省唯一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建规划无缝对接的城市,成为广东省的典范。此外,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配合做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及时将工程范围有无地上文物、各级文物保护要求等反馈建设方。
市建设、地震部门于2004年组织专项调研,在结合有关规范和地震小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统计等专项研究成果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2004〕32号),地震基本烈度单元精确到镇、村一级,全市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计烈度直接按文件取值,大大方便了工程项目的开展。
2017年,我市长安镇对位于深圳宝安机场净空控制区的长安新区、科技商务区实施了民航航行评估,为全市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探索了宝贵经验。通过在土地出让前开展的区域评估,一方面加快了建设单位拿地后的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也避免每个项目重复评估,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大量建设成本。
六、信息资料共享复用
为强化全市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我市于2012年建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法人数据库、人口数据库、政务服务数据库、公共信用数据库等各类专题信息库。截止2019年6月,共计归集101个部门2402类信息资源目录,共享数据总量约14.9亿条数据,
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在行政审批中的有效利用,市住建局于2015年建成“东莞市住建局工程项目信息库”,主动为每个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归集其审批信息和证照批文,方便后续环节调用,做到:前置批文无需申请单位提交,直接用电子信息代替;其他资料“一次收取、反复应用”。从而为申请单位减免了大量书面申报材料。截至2019年6月15日,该平台共为2949个项目豁免188981份书面材料,平均每个项目豁免了64份。
七、用绣花的工夫做好审批服务
作为本轮改革牵头部门的东莞市住建局,历来非常重视审批服务,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组建行政审批协调科(过去称“行政服务科”),并探索出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将在本轮改革中面向全市推广。
1、推行综合窗口“一窗通办”。市住建局早在2009年即开始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办事大厅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打造成综合窗口,每个窗口均可受理全局一百多类业务。
2、网上公开、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事项管理系统、业务审批系统、官方网站互联互通,一处修改、同步更新,确保办事窗口执行的办事指南与网上公开的办事指南毫无差异。
3、把办事指南做细、做好。市住建局2014年起启用新版办事指南,在公开审批事项相关要素的基础上,重点对申报材料清单进行了细化,对每一项材料的适用情形、提交形式、审查要点、取得方式、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通过细化办事指南,一是便于企业深入理解办事要求,提高申办成功率和审批通过率;二是进一步压缩了窗口人员及后台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廉政水平;三是引入了社会监督,让业务部门自觉精简申报材料和前置条件,推动审批流程简化优化。
4、实行差异化的内部审查流程。根据不同事项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的不同,分别采取窗口即到即办、承办人审结、科长审结、局领导审结等不同模式,不再一刀切执行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科长审核-局领导审批的冗长审查流程,从而缩短大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时限。
5、排队信息网上直播。办事大厅排队取号机的数据自动导出,在官方网站直播,动态展示排队等候人数和当前办理号数,帮助企业和群众选择适当时机前来办事,实现错峰办事、减少排队。经长期实践验证,这种模式全面优于预约办事模式,一是操作简单、不需要任何人工操作;二是有效避免了预约办事模式中预约业务量不好控制、申请人难以按时到达、群众误以为插队办事等问题;三是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同时,还起到了削峰填谷的作用,对发挥窗口工作人员整体效能大有好处。
6、审批业务实行无死角全程跟踪。市住建局在审批业务全程网上流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跟踪管理的范围和深度。不予受理的业务亦纳入审批业务系统进行记录、统计,强化受理环节的监督;事项受理、审查环节均针对每一项资料出具意见,再由系统自动汇总成,方便申请人对照修改,也便于各方监督;对承办、审核、审批等每一个审查环节单独分配审批时限、单独跟踪督办;系统自动记录审批业务退回次数,对多次被退回的业务,提示审批人员加快办理,提示纪律部门加强关注、实施重点监管。
7、审批业务严格按次序办理保证公平公正。对首次受理的同类审批业务(审查退回后补交资料重新受理的业务,因复杂程度不同,暂不实施)实行按次序办理制度,系统自动限定必须按受理次序逐一办理,不得插队办理,最大限度保证了公平公正,促进了廉政水平提升。
8、实施审批服务质量评估。通过审批业务系统统计相关事项受理通过率、审查通过率、提前办结率、平均退件次数、最高退件次数等数据,交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审批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对难办的事项进行研究改进,促进审批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