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分支机构备案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企业申报须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https://zjj.dg.gov.cn/zjjsso/)提交资料,办理材料清单详见办事指南事项105.04、105.06、105.07、105.0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经办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69-2220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