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有关规定和2025年市财政局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情况,为进一步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发挥社会、行业力量,全面强化对高风险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精细化监管,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服务商组织专家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展检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1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组织专家配合市安监站开展检查,服务费用总数不超过人民币548,550元。(具体配套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完成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二)项目最高限价:548,550元人民币,每个受检工程至少由2名专家(需从《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中抽取)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每个工程检查费用单价要求详见附件)
四、技术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三楼监督站办公室。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769-21668280。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4月30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