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市应在2023年完成1个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分配资金额度为90万元。我局通过发文公开征集、开展入库储备、组织专家评审、完成标识认定等程序,现已确定滨湖广场3号酒店、商业楼为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情况,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
邮政编码:523112 电话:0769-23072031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