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附件1)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门性法规,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升至法律层面,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比如落实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新增6条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附件1)。
附件:
附件2: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新增).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