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工作,围绕今年“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保障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26年上半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求,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助力生产经营单位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高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明显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量,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拆除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等。
三、检查内容
(一)参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报建手续、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情况,工程承发包行为管理、关键岗位到岗履职、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安责险投保、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组织情况等。检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施工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及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管控情况,涉及吊装、挖掘、动火、电气焊(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龙舟水”防汛措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落实情况等。
(三)施工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信息公示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按图施工、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建筑保温材料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治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情况,检查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混凝土等实体质量情况、检测情况等。
(四)“堵漏裂臭”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聚焦新建工程“堵漏裂臭”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外墙防水构造、防水地面蓄水试验记录等情况,地下室地板、侧墙、外墙、屋面防水层、卫生间反坎设置情况、楼板观感质量,裂缝处理情况、厨房烟道、排水管道、地漏设置、存水弯水封高度设置情况等。
(五)建筑工地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强化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清除蚊虫孳生地、清理积水情况,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生活区管理,保持干净卫生,保持排水通畅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防蚊灭蚊专项队伍、公示制度、消杀物资库,常备消杀器械情况,人员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相应的检查表(见附件),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组织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各类质量问题及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镇街(园区)执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结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持续落实建筑工地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安全风险隐患评估纳管工作方案》要求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安排,加强“堵漏裂臭”问题整治、蚊媒传染病防控城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100%检查,对登记有限额以下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的村(社区)抽查,每个村(社区)抽查不少于2个项目。
(三)市级部门重点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按图施工、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等情况,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重点检查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的监管情况,检查监督执法工作中安全隐患发现数量,整改闭环、责令停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若发现检查流于形式、督促不力、执法不严的镇街(园区),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组织,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的任务,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二)落实整治,确保隐患闭环处理。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实体的质量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若施工单位有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加强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加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检查行动扎实开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调查取证,及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
(四)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质量安全宣传。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典型经验做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突出隐患,加强科普读物、短视频等群众性质量安全宣传产品的开发和推送,普及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增强公众参与度和互动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素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经办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226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