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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6-0029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4-27
名称: 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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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抓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五一”假期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

  “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活动增多,叠加汛期强降雨、强对流气象灾害及气温回升等各类风险,建设施工作业强度加大,生产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挑战。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再部署、再落实,以更严措施、更大力度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多措并举,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狠抓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1.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五一”假期前,各参建单位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管控,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强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涉及吊装、挖掘、动火、电气焊(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内部审批手续,开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及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做好各参建单位的统筹、协调和保障等工作。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一线工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监理责任,发现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向属地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落实提级管控。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确需继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应到场并加强安全监管,提前向属地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开工。

  (二)狠抓限额以下工程纳管

  严格落实《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业主)要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登记,督促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违法发包或要求违规作业;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保证人员持证上岗,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交底,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规范现场作业,并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管理。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工程开工登记制度,强化限额以下工程现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搭建、破坏承重结构、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等严重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行为,及时劝阻,报告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狠抓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开展假期巡查,加强对地下车库、建筑外立面、构筑物等公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对楼体外立面、搁置物、悬挂物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及时组织维修。按规定对室内装饰装修进行登记、巡查,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狠抓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按照《东莞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引》,按照对应的风险等级,加强对危险房屋、高风险房屋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危房住人情况。加强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农村削坡建房,建筑物连廊、雨棚、围墙、挡土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尺寸、擅自增加结构使用荷载等影响结构安全行为及违规改扩建等行为的,依职能交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发现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封闭围挡、撤离人员、警示公告等应急管控措施,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五)狠抓雷雨大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按照《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6年汛期防汛防风检查指导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节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相应级别生效时,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防汛“一页纸”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气象灾害风险点及应对措施汇总表》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狠抓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限额以下工程、冷库、物业管理区域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针对有人员居住和活动、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开展排查治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现场动火作业“六必须”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责任单位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利用班前会、交班会、技术交底会等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火灾抗御能力。

  (七)狠抓重点工作督促落实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融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委会部署的城市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围绕住建领域重点风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规定,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督促参建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严厉打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章作业、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假期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巡查组,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提级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加强值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一”假期期间,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认真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69-22630028),及时控制险情,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精准帮扶,指导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五一”假期后,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复工前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要加强对节后返岗员工的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强化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有序复工。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同意后方能全面复工。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帮扶,指导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安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经办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电话:0769-22677822。)




  1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不施工,未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不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无保障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施工,未开展安全巡查不施工。

  2危险作业“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3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4有限空间“七个不准”: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5动火作业“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