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令第812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方式
请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发至如下电子邮箱:dgszjj-wgk@dg.gov.cn,并在邮件中注明“住房租赁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
请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与租赁管理科,邮编号码:523112。信封上注明“住房租赁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三、相关要求
所提意见请说明理由,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