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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6-0016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3-13
名称: 工程质量评价专项检查项目保险服务需求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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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评价专项检查项目保险服务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发挥社会、行业力量,加强评价检查技术支撑,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我局计划在2026年度组织专家开展工程质量评价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本次专项检查项目所需的保险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本专项检查项目涉及的检查专家(每个受检项目由3名专家组成检查组,共约检查30-41个房屋工程项目)及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括检查期间的交通、在受检项目现场的检查活动等。

  (二)服务期限:与专项检查持续时间同步,预计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三、保险方案需求

  本次采购的核心是为检查人员提供保障。根据检查工作的特点,投保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额最高250万元/人。

  (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接受治疗,对实际支出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三)附加急性病身故保险:被保险人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保障猝死、严重中暑等突发疾病风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其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并获得总公司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及选定方式

  (一)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的保险方案需求,结合服务期限,提交包含保险费率、总保费等在内的完整报价保险方案,方案需经单位盖章。报价应包含完成本保险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总保费不超过人民币7,700元。

  (二)选定方式:本项目将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在满足全部资格要求及服务需求的投标人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六、投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二楼监督二室。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69-23321085。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3月20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