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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6-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2-11
名称: 《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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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2-11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三项制度,让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有依据、有保障。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是有效解决我国城镇房屋安全突出问题、补齐既有房屋安全治理体系短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统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存量住房约160万栋,具有数量大、建成时间跨度长的特点,部分老旧房屋存在明显功能短板,安全隐患日渐突出。为有效防范房屋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房屋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全程管控”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及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构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公共账户与个人账户有机结合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二、内容概括

  《实施方案》包含五条内容。第一条“工作目标”,以规范房屋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构建涵盖资金账户设立、交存、使用、监管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体系为目标。第二条“工作任务”,明确制度推行范围、账户构建、资金归集及资金使用等工作要求。第三条“职责分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政策制定及资金使用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开立和管理公共账户,属地镇街(园区)人民政府负责提供房屋信息。第四条“工作安排”,遵循“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原则分阶段开展。第五条“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完善政策、系统建设、宣传引导方面强化工作保障。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双账户有机结合,构建多元筹措体系

  房屋安全管理资金由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资金共同构成,形成有机结合的资金体系。公共账户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个人账户沿用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无需额外缴费。

  (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精准赋能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投放。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房屋保险等之处,使用范围与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保险制度规定的范围一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以及购买电梯维修保险。

  (三)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合规高效

  公共账户资金遵循“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统筹使用、专款专用”原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专户管理,负责资金的收取和拨付;个人账户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四)建立信息系统,推进数字治理

  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数字治理,以信息化为依托、标准化为手段、数字化为驱动,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等业务智能化建设。

  四、实施意义

  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是破解我市房屋安全管理资金短缺难题、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关键举措。通过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构建多元稳定的资金筹措体系,可有效弥补现有维修资金不足的短板,为房屋体检、隐患治理、保险投保等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同时,通过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进数字治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与房屋安全体检制度、房屋安全保险制度协同发力,形成“体检预警、保险兜底、资金保障”的闭环管理,既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能提升我市房屋安全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改善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更新行动有序推进。


    政策原文:http://zjj.dg.gov.cn/gkmlpt/content/4/4500/post_4500382.html#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