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办函〔202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防风险保安全责任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扛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政治责任,增强敏锐性和主动性,保持高度警醒,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精准研判、摸清找准各类安全风险,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分析,靠前指挥,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全力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领域,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工作
(一)紧盯在建工程安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加大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聚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市政工程隧道、模板及脚手架、有限空间、大型机械设备等施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以及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房屋市政工地,开展安全排查,逐项化解问题隐患。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方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起重机械“十不准”、高处作业“六不准”、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危险作业“七项”措施等要求。
(二)紧盯行业消防安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防范,加强对没有通过消防审验的房屋建筑排查,消除工地内办公、宿舍、餐厅及厨房用电、用火安全隐患。
(三)紧盯既有房屋建筑安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结合房屋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点、老旧片区等实际情况,督促村(社区)开展巡查。聚焦危旧房、削坡建房、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等建筑物,以及其附属的连廊、雨棚、围墙、玻璃幕墙、挡土墙等设施,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经安全鉴定为C、D级,特别是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坚决落实停止使用、封控封闭、人员撤离等措施,严防人员回流;对存在一般隐患的自建房,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工程措施。要强化既有大跨度结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在其屋面违规堆放各种材料、设备,随意增加建筑屋面荷载,坚决防范建筑垮塌风险。
(四)紧盯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各镇街(园区)房管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检查和加强节日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及时劝阻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提醒业主外出要做好居家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等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广告牌等悬挂物防范,确保安全。
(五)紧盯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安全。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等气象信息,严格落实住建领域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及时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到有关负责人,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等文件规定,妥善应对强降雨、雷暴、强风等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坚决停止户外施工,坚决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落实提级管控,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一)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一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二是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在国庆中秋节前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大工程施工);属于市一级监督工程项目,应报市安监站备案,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三是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挡范围的,开工前应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应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四是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落实提级管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查处。
(二)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项目节后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毕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四、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险情处理能力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切实发挥信息传达、综合会商、风险研判、协调调度作用,加强事故、灾情、险情等信息掌握,及时按要求报告重要紧急敏感信息,绝不允许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要完善抢险救援方案,提前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强化抢险救援的实战化训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要求,及时致电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报告相关紧急突发事件情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