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智能建造是建筑领域的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建筑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关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深化自主可控智能建造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东莞市自主可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自主可控技术完全替代,培养智能建造领域高水平人才。为保障竞赛顺利实施,确保竞赛圆满成功,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锚定高质量,奋进新征程。通过举办自主可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提技、以赛创新、以赛赋能”的目的,选拔培养智能建造领域高水平人才,加快自主可控智能建造技术在东莞市建筑行业的推广,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数据安全建设,为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二、组织架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莞理工学院
中建五局华南设计研究院
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东莞市BIM技术联盟
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主 任:
陈伟鹏 东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雍春亭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副主任:
文赛波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王伟雄 东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饶智鹏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主任
吴和坤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总工程师
谢 芳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李 珂 中建产研院首席信息官
丁华营 中建研智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锦飞 中建BIM创新发展联盟秘书
赵广坡 中建西南院数字创新研究中心总工程师
郑 愚 东莞理工学院副校长
肖 杰 华南设计研究院院长兼首席合规官
张立杰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彤炜 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郑金伙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
邢潇璇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会会长
邓建军 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
叶爱珠 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
张 酝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梁莉莉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专业经理
赵一静 中建西南院数字创新研究中心高级业务经理
田玉伟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苏梓儒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科技质量部经理
单 艳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
陈 虎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东莞分公司科技质量部副经理
尹淑芬 东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干事
(三)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和日常安排。
主 任:郑愚
成 员: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工作人员
(四)竞赛工作组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赛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仲裁组、考评专家组。
1.赛务组
职责:负责制定竞赛日程安排,落实竞赛实施方案、通知;负责制发竞赛所需材料、物料;负责比赛期间场地、比赛设备及配套设施安全确认等工作;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收集、竞赛奖励积分等赛事有关工作;联系落实赛事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协助裁判的有关执裁工作;负责赛事相关仪式的组织协调工作。
成员:林喆、黄信宗
2.后勤保障组
职责:主要负责安排竞赛有关人员的报到、食宿、交通、医护和礼仪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比赛场地和布置工作。
成员:王凯、杨美林
3.宣传组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落实竞赛宣传工作方案,发动选手报名参赛,负责联系媒体采访报道等宣传工作。
成员:高紫云、戴慧
4.仲裁组
职责:负责接受竞赛书面申诉,提出处理意见,报竞赛组委会审批,作为争议的最终处理意见。
成员:孙三、黄春
5.考评专家组
职责:组织编制竞赛规则、竞赛技术文件及命题;为组委会提供专业性、技术性咨询;协助实施技术保障;全程参与竞赛现场执裁、评分、成绩汇总登记、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等工作;根据职责参与处理竞赛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工作。
成员:张酝、梁莉莉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竞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占30%)和操作技能考核(占70%)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技能考核分为综合深化应用与正向设计应用两个组,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可选用当前行业内任一款软件进行参赛,竞赛组委会根据不同组别设立相应操作技能考核题目,供参赛选手进行建模竞赛。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现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以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完成后综合深化应用组由自动评分系统进行评分,正向设计应用组由设计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二)竞赛标准
竞赛评分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竞赛规则开展技术准备和评分等工作。
理论知识考试由机器阅卷评分,如答错按照试题分值扣分。命题参照法规和标准:
1.《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
2.《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
3.《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2017;
4.《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2017;
5.《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GB/T51447-2021;
6.《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2018;
7.《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2018;
8.建筑和市政领域其他相关国家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等。
操作技能考核中,综合深化应用组由自动评分系统依据每道题目的评分规则进行评分,正向设计组由设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操作技能考核标准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技师)》(2021版)为依据,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赛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设个人赛与团体赛,竞赛形式以个人赛为主,团体赛在个人赛基础上计算成绩。为契合本次竞赛主题,鼓励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自主可控技术完全替代,全面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操作技能考核中选用任一款国产自主研发软件均可在操作技能考核所得成绩基础(权重换算前)上加5分,即权重换算后总分加3.5分。赛前将组织国产自主研发软件基础培训,参赛选手可根据培训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赛选手需根据硬件配置推荐参数,自带设备进行参赛。
(一)竞赛题型
本次竞赛理论知识考试采取书面闭卷形式进行,共80题,包括6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和2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成绩占比30%;实操技能考核共2道题,总分100分,成绩占比70%。具体见下表:
(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求
(三)成绩评定
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理论知识考试由机器阅卷评分,如答错按照试题分值扣分。操作技能考核中,综合深化应用组由自动评分系统依据每道题目的各项得分内容及分值权重进行评分;正向设计应用组由设计专家进行评分,设计专家3人为一组,按照规则和分工各自单独评分后以组为单位汇总成绩,所有成绩需由设计专家签字确认。
1.个人成绩:按照理论知识(30%)+操作技能(70%)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相同时,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任一选手个人总成绩排名更靠前的参赛队排前。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初赛)和操作技能考核(决赛)两部分组成。
(一)竞赛内容宣贯及中建集团自主可控软件基础培训
1.宣贯时间:2025年8月22日—23日;
2.宣贯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号国泰大厦四楼。
届时发放样题图纸,并进行培训交底。
(二)理论知识考试(初赛)、操作技能考核(决赛)
1.竞赛时间:2025年9月8日—9日(待定);
2.竞赛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55号中建五局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部。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竞赛组委会补充通知为准。
六、参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参赛企事业单位必须是东莞市注册的公司、东莞分公司或在东莞参建项目的相关企业,参加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公司提供的工作证明或东莞社保凭证(缴纳3个月以上)。
注:已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不能报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的比赛。
(二)组队方式
每个参赛企事业单位组建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与1名领队(不参赛)组成。参赛队伍及人员一经报备,不得随意更换。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喆
办公电话:0769-22427125
移动电话:177-2458-0704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为市级竞赛,奖项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按个人成绩排名,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奖励3000元/名,二等奖奖励2000元/名,三等奖奖励1000元/名。获奖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个人第一名获得者,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按程序授予“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个人前8名的参赛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按团体成绩排名,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团体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参赛队,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按程序授予“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三)优秀组织奖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励为组织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应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本次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总工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