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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69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11-26
名称: 关于加强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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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房风貌提升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农房风貌提升与确保质量安全相统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建村〔2023〕64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3〕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房风貌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头号工程的力度狠抓质量安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到人。要迅速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源头把控,强化闭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控

  (一)提升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设计单位需根据《东莞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和《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乡村风貌导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地域特色,科学合理地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经过专项评审,各镇街(园区)可结合其他整治领域同步组织完成,确保设计的可行性。设计图纸需通过审图,设计变更审批程序需合规,并及时更新现场施工文件,确保施工人员按照最新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二)加强建筑原材料质量监管

  建筑主要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钢筋、水泥、墙面砖、屋面瓦、涂料、钢型材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应具备有效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进场复验。对于关键材料,如钢型材、钢筋、水泥等,实行批次进场复验,确保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三)严格落实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制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执行,对关键施工节点,如钢结构骨架、后置锚固件、外墙、屋面等做好自检。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对关键施工节点进行质量检查和填写检查记录,对关键部位节点严把质量关,如后锚固件需进行抗拉拔承载力检测,确保承载力能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固定螺栓等紧固件防锈措施必须严格控制落实,在外装饰面板封闭前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采取停工整顿等措施,并及时向镇街(园区)住建部门报告,经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提升施工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能力

  (一)强化安全保障加强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为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工人都了解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和继续教育。

  (二)完善安全设施与防护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帽、安全带等,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对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高风险工种,要采取特别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防护网、使用防坠系统等。

  (三)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参照《农房风貌提升工程安全须知》(附件2)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采取停工整顿等措施。

  (四)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三防、火灾、坍塌、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理。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落实各项监督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必须主动履责,将农房风貌提升工程纳入监督,并委派项目监督员具体负责,要制定合适的监督计划,明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确保监督检查全面覆盖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关键环节,确保监督计划落实到位。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员应对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工程资料,并填写现场抽查表(附件1: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抽查表),确保各项质量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二)落实问题整改

  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并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核,确保整改闭环。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强化村(社区)的主体责任和鼓励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必须深刻理解农房风貌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及重大意义,主动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通过网格化等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和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社区)应及时督促责任方整改并及时上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村(社区)应加强与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鼓励社会监督,健全质量安全问题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属实的质量安全问题,村(社区)要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适时公布。

  五、强化工程验收及维护保养管理

  (一)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农房风貌提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工程资料、结构安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进行监督指导,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各镇街(园区)要制定日常检查维护保养长效机制,对改造农房进行定期网格化巡查,包括结构安全、防水性能、电气安全等方面。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恶劣天气前后,应对改造农房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采取修复处理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六、总结经验并推广创新做法

  (一)建立经验总结机制

  各镇街(园区)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经验总结机制,鼓励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创新技术、管理经验等进行系统总结,并形成相关总结材料。

  (二)鼓励技术创新

  支持和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开展针对农房风貌提升工程的创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利用网络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质量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高公众对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的认识和支持。

  附件:1.农房风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抽查表.xls

          2.农房风貌提升工程安全须知.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经办科室:监督站,联系电话:233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