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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53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名称: 关于公开征选东莞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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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东莞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带动装修建材及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增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247号)要求,我市拟于近期开展东莞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为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东莞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选平台企业工作任务

  入选平台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开展录入补贴商品信息、核验消费者资格、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以旧换新宣传等工作。

  (一)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补贴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门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入选平台企业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属于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从事家装厨卫产品零售业务;

  3.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7.近年来在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服务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平台须按要求按周期向我局提交全市补贴核销等相关数据;本次补贴核销全部完成后,平台须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七)具备完善的安装维修和线上家装厨卫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

  三、入选平台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材料: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联系电话:26267590),我局后续将组织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合作平台企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经办人:节能办 于硕,联系电话:2626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