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4月17至20日受偏南急流和高空波动影响,有中雷雨、局部大雨到暴雨,伴有8级左右短时大风、局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展望21至23日仍有大雨到暴雨强降水、强对流天气过程。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应对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的提醒函》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三防办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东防办〔2024〕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市4月4日已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趋于频繁,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三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督促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迅速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到每一个工地的从业人员;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向业主发送防汛信息,提醒增强防汛意识,坚决把“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再排查再落实
(一)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控。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排查房屋市政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墙脚手架、工地临时板房、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的薄弱环节,加强落实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切实做好抗风、避雷防范工作;在雷雨大风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塔式起重机停止安装(含顶升、加节、拆卸);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是否采取了防风加固措施,是否加强维修保养,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全面分析、深入把握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根据工地人员数量,结合工地周边疏散点设置情况,制定完善现场防汛、人员疏散转移等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疏散地点、交通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安排,确保应急预案完善可行,确保一旦接到疏散指令后,工地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序转移安置;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检查,确保物资足够、设备能用。
(二)持续做好既有房屋排险工作。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危房、自建房及城市危旧房安全专项排查,加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村(社区)加强巡查检查,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加强对既有房屋的结构主体、屋面、连廊、围墙、雨棚、玻璃幕墙、外墙饰面砖、挂件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屋周围环境(如山体、挡土墙等)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房、削坡建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高危区域(如地处危险边坡、临近挡土墙、低洼区域等)房屋要全覆盖排查。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通过定期监测、巡查、清理危石、疏通排水沟等措施,强化农村削坡建房护坡工程的巡查与维护,重点抽查人员是否返流,硬质围蔽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真落实、真整改。涉及自身职责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处理。
(三)督促落实物业小区防汛工作。各镇街(园区)房地产管理所要落实属地物业小区地下车库数量台账管理,重点抓好地下车库防汛备汛准备不足的问题整改,补齐短板,确保每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防汛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要主动联系属地应急、水务部门针对所在区域历史最高积水的危险程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据此配备足够高度、长度、强度和刚度的挡水板,并在车库入口地面和两侧墙体设置挡板卡槽。挡板跨度较大的,还应通过地面打孔方式设置多个可拆卸挡水板背面支撑杆,保证挡水板能抵抗积水冲击,有效防御内涝;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的日常巡查,尤其是暴雨预警期间,要强化片区积水情况巡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倒灌险情,在抢险的同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寻求指导和协助。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通过公告、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提醒业主注意做好防风、防雨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区域建筑外墙、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等排查力度,预防坠物伤人。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要及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冠幅较大的植株进行适当修剪、疏枝。
三、积极应对,增强抢险救援能力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住建、房管部门,并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69-22630028),有效开展应急处置。针对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照《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规定,做好相应防御工作,转移危险区域相关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