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部署、实现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拿出拼劲干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稳步向前。具体要点如下:
(一)加速推进“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贯彻省典型镇“1+4+7+9+N”和市“1279”典型引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高质量推进镇村建设,确保“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一是不断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调度与交流,完善联络员制度,加强市镇两级专班的日常沟通,建立定期评价督导机制,持续推动工作质效提升。二是持续推动典型镇培育。集中力量做好首批10个典型镇的培育工作,推动各典型镇尽快开工建设一批能落地见效的项目,重点打造彰显东莞特色典型镇,研究遴选第二批典型镇,示范带动全市镇村建设。三是扎实推动中心镇建设。按照省中心镇建设的标准要求,遴选一批土地有潜力、产业有实力、发展有空间的中心镇,推动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四是加力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加强新建农房管控,进一步规范农房审批管理,强化建设过程监管;按照“一村一风貌”要求指导各典型村制定农房风貌提升方案,加快完成省首批15个典型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推动新一批典型村落实农房风貌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清溪、道滘农房试点镇强化“四沿”周边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建设、改造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绿色农房不少于250户,其余每个镇街不少于50户;选取全市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开展农房风貌提升,改善区域整体农房风貌。五是深化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培育优秀典型,打造5项以上项目范例,推荐参与省级示范项目评选,在评选“东莞建造”优质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中对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予以倾斜和支持。拓宽结对帮扶实施路径,建立因地制宜的需求项目库,引导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深度开展技术帮扶,推动一批高质量结对帮扶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力争实现年度公益性项目帮扶资金增长10%。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擦亮“东莞建造”品牌上取得新突破。以科技赋能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加速形成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新质生产力”。一是全力保持建筑业稳增长。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加大招引、培育和支持力度,做好建筑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加强任务指标分解和督促指导,优化服务保障,推动投产增效。二是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和人才培育。积极开展“护根行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专人对接优质企业、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增强企业归属感。积极推动施工单位建设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不少于50个,加速培育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三是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现场综合监管作用,实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市场管理“三位一体”,促进现场管理和市场治理两场联动,推动综合监管在镇街全面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提升通过综合监管在工程现场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的能力。持续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欠薪专项治理等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调整企业信用评价。四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动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文件,全面落实《东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探索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落实。五是加强设计引导和质量监管。开展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出台《东莞市城郊大仓“平急两用”设计指南》,落实住宅功能空间优化设计技术指引。强化专业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管理,持续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检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分级分类审查。
(三)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上取得新突破。立足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一是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出台《东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从“城市+项目”两个层面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加快推动东城、万江、寮步及大岭山等镇街首批试点项目开工建设,新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0套。做好后续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快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二是大力推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进一步拓展社会面房源,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0套。推动谢岗银瓶新区公租房配租入住;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1500户。城市危旧房改造不少于64套(间)。三是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市场监测研判,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房地产政策工具箱,进一步加大对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加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商品房销售基础性制度改革,着力提振市场预期,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快推进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企业和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纳统督导力度,重点保障好热点区域关注度高的楼盘上市销售,激活市场活力。
(四)发力攻坚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一是积极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推动《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立法,加快编制出台专项规划,加速制定配套政策破解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难题,推动城中村改造与“百千万工程”、现代化产业园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稳妥实施“小圈”范围10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南城石鼓、厚街鳌台等7个整治提升类示范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持续推进城市体检工作。优化指标体系,统筹联动市、镇街、社区三级力量开展体检,分析城市发展短板,提出符合东莞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推进,深化体检成果应用。三是加快补齐居住社区短板。力争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预计总投资约7205万元。计划完工50台增设电梯。争取完成莞城市桥、东城星城、南城新城等3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市完整社区建设。四是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申报材料,加强沟通协调,全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动各级各类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建立历史建筑预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机制。完成第三批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建档,配合推进“东莞记忆”、石龙中山路历史街区活化改造等项目。五是强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健全数据信息库,以CIM+模式开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编制完善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探索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出台有关管理标准。六是大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建材打假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和质量检查。争取创建国家级工程质量奖2项以上、省级工程质量奖50项以上。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推动新建学校、医院等8类建筑工程采用隔震减震技术。
(五)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强化住建行业高水平安全保障上取得新突破。立足长远和根本,秉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扎实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源头“治本”,加码重拳“攻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清零风险隐患,打造平安住建,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企业要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建设单位(业主)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直接责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现场履职监督机制等,确保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抽查,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排查不到位或者未落实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有关单位和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依法行政处罚并上网公开、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列入风险等级企业通报警示以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强化惩戒教育。二是强化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市镇两级住建房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落实好属地属事责任,用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管资源整合,突出落实房建市政工程、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城市危旧房、农房危房、大跨度公共建筑、限额以下工程等领域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违法违规线索做好移交抄送。要重点突出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将镇街对村、社区、工地利用网格化开展日常监管情况作为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的重点。三是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危大工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采取工程整治、拆除重建、拆除、美化整治等形式消除隐患,力争完成12626栋初判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启动4栋64套城市危旧房改造,落实524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行业领域专家、退休技安人才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机制。加强建设工程火灾防控整治,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四是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加快推动《东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规章立法,强化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环节、新业态新领域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全面应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开发应用,依托“莞e住建”加快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既有危房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和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持续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健全教育培训效果及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开展应急演练,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住建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素质。创新协同联动方式助力三防工作,完善风险预防应对体系,建立住建系统“1+5+6+N”应急救援体系。
(六)深化改革治理能力建设,在提升住建领域现代化治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适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创新住建行业治理手段,完善系统治理机制,提升住建行业治理能力。一是系统推进“法治住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研究实施执法人员多库合一统筹使用方案。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实施,充分依托流程化信息平台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打造“住建法治讲堂”,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法治思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全领域普法,迎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数字住建”。深化住房管理体系和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数据标准规范,打造“数字住建”标准规范体系和共建共享模式、持续推进住房数据和工程数据治理,全力建成“以图管房”和“以图管工程”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开发,打造特色CIM+住建应用及空间数据应用新模式、深入推进“莞e住建”小程序开发,推进数字工地相关标准制度落地,全力落地网络化综合监管模式。三是大力推进“效能住建”。持续推进实施“完工即投产”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验收提速。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项目落地“全过程审批流程一张图”改革。持续推进综合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招投标改革和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做好住建部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和谐住建”。全面排查问题楼盘风险隐患,做好涉险企业项目“保交楼”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和宣传,打造100个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样板小区,持续创建一批“美好家园”示范小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更好发挥维修资金民生保障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信访大数据分析平台,深化信访数据研究分析,强化风险排查及预警,切实化解劳资纠纷、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信访问题。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交流共享,助力矛盾纠纷调处,促进住建行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力度,在夯实住建事业发展政治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力度,大力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打造一支有理想、有信念、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住建铁军”。一是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管全局、谋长远、定决策的重要作用,强化住建事业政治引领。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深化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突出党小组的重要地位,依托党小组积极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理论武装,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动完善机关纪委组织架构,加强纪律监督教育。二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成果转化,持之以恒做到学思用贯通,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实绩实效上,坚持践行“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身子沉下去,在基层一线找问题、解难题、抓落实,不断提升末端执行力。推动成果巩固,持之以恒完善制度机制,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机制,确保主题教育成果常态长效。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干部轮岗和换位体验,切实加强对青年干部的锻炼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注重优化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善用、重用肯作为愿担当能吃苦有想法的干部,坚决抵制各种“躺平”“侧卧”现象。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别要对关键岗位、审批岗位、执法岗位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规范预算支出使用和政府采购行为,突出做好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