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3-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名称: 关于《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延期使用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延期使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

  《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自2020年6月29日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28日。经市政府同意,在新修订的人才安居办法施行前,延期使用《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

  注:由于《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中涉及以上两份文件的内容不再执行。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

  附件: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