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高维保单位责任意识,鼓励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安装、维保单位均为同一家单位,我局拟增加1条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社会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二、反馈方式:
信函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建局安监站四楼建筑起重机械室,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电话:22981815;
电子邮箱:dgsajz@163.com。
三、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2年7月29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安监站 张猛,联系电话:2298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