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16-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6-01-21
名称: 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东建〔2006〕13号)
文号: 东建〔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16-01-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东建〔2006〕13号)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价字〔2005〕145、146、147、148、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从2006年4月1日起在我市执行。
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粤建价字〔2003〕79号)、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80号)、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粤建价字〔2003〕81号)和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2〕19号)、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粤建价字〔2003〕79号)和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2〕18号)、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83号)同时停止执行。

  二、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没约定的不得调整。

  三、新计价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是定额计价的标准;是编审工程最高报价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投标报价应遵守该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